公地放領 注音: ㄍㄨㄥ ㄉㄧˋ ㄈㄤˋ ㄌㄧㄥˇ 簡要釋義: 政府將國有耕地交回現耕者手中,限制每戶可承領面積,繳清地價後取得所有權。 詳細定義 自民國四十年起推行的政策,將國有耕地重新交回現耕者手中。限制每戶可承領面積,繳清地價後取得所有權。既保留可持續耕作空間,又防止單一大戶壟斷。 例句 張先生在民國四十年時申請公地放領,最終成功承租到三甲水田,繳清地價後取得所有權。隨著土地制度改革的推進,自民國六十六年起,公地放領政策已停止辦理,轉向更靈活的市場化模式。 公地放領 字音圖 分類 自然與環境綜合與其他